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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方田
asdawej edited this page Nov 8,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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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田术曰:广从步数相乘得积步。以亩法二百四十步除之,即亩数。百亩为一顷。
里田术曰:广从里数相乘得积里。以三百七十五乘之,即亩数。
乘分法曰:母相乘为法,子相乘为实,实如法而一。
大广田术曰:分母各乘其全,分子从之,相乘为实。分母相乘为法。实如法而一。
约分术曰:可半者半之;不可半者,副置分母、子之数,以少减多,更相减损,求其等也。以等数约之。
合分术曰:母互乘子,并以为实,母相乘为法,实如法而一。不满法者,以法命之,其母同者,直相从之。
减分术曰:母互乘子,以少减多,余为实,实如法而一。
课分术曰:母互乘子,以少减多,余为实,母相乘为法;实如法而一,即相多也。
经分术曰:以人数为法,钱数为实,实如法而一。有分者通之。重有分者同而通之。
平分术曰:母互乘子,副并为平实,母相乘为法。以列数乘未并者,各自为列实,亦以列数乘法。以平实减列实,余,约之为所减。并所减以益于少,以法命平实,各得其平。
术曰:半广以乘正从。
术曰:并两广若袤而半之,以乘正从若广。又可半正从若广,以乘并,亩法而一。
术曰:并踵舌而半之,以乘正从。亩法而一。
术曰:半周半径相乘得积步。
又术曰:周径相乘,四而一。
又术曰:径自相乘,三之,四而一。又术曰:周自相乘,十二而一。
术曰:以径乘周,四而一。
术曰:以弦乘矢,矢又自乘,并之,二而一。
术曰:并中外周而半之,以径乘之为积步。
术曰:置中外周步数:分母、子各居其下,母互乘子,分母相乘,通全步,内分子,并而半之。径亦通分内子,以乘周为实。分母相乘为法,除之为积步,余积步之分。以亩法除之,即亩数也。